梅溪湖文化艺术中心绿化增补项目劳务服务 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6

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组织梅溪湖文化艺术中心绿化增补项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室外广场及南侧环湖路,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室外广场(含环湖路护栏花箱)苗木、花卉的修剪除杂和换植,以及其他临时性用工需求等。 为了顺利推进该项目,现拟启动劳务服务采购工作。      

(二)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特征描述

数量

备注

1

常规、绿化、苗木、补植

1、更换苗木包含原苗木的挖除、清运和新种苗木的种植;
2、包含补植、补种苗木成活措施、材料费用, 不限于采用消毒药物、生长剂等:
3、补植、补种时间根据运营方运营情况确定, 不限于高温和夜间等施工。

800

主要是涉及大乔木和大面积换苗

2

花箱内回填20cm厚营养土

1.工作内容:包含营养土回填,含营养土购置(中等品质)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2.工程量暂估,最终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67.41

花卉增补和更护时,集中对花境和花箱护栏进行营养土回填

3

花箱表层覆盖5cm厚松鳞

1.工作内容:包含松鳞回填,含松鳞购置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2.工程量暂估,最终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取

337.05

花卉增补和更护时,集中对花境和花箱护栏进行松鳞覆盖

4

计时工

1.重大活动保障、大规模作业支援等临时性用工需求
2.工程量暂估,最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予以签证

工日

100


(三)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实施;

2、质量要求:作业质量符合甲方绿化养护要求。标准如下:

1)乔木修剪:乔木树冠完整、美观,修剪适当,留枝均匀,疏密合理,主侧枝分布均匀,分枝点高度与树种特性相适应。

2)灌木及地被修剪:木本、草本地被植物、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缺档、无杂草,夏季不能重剪。

3)草坪修剪:修剪高度控制在5-10厘米左右,无裸露黄土、无枯黄现象,每次修剪高度遵循三分之一原则。

4)花卉种植:栽植高度统一美观、栽植深度合理,不破坏株型。

5)除杂要求:杂草不高于灌木类顶部,草坪无阔叶及结籽类杂草,绿化带无攀援藤蔓。

6)具体质量要求和标准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3、服务要求:乙方收到施工指令后,50㎡以内的花卉换植5小时内按要求全部完成,大于50㎡的花卉换植12小时内按要求全部完成。其它活动保障工作,乙方在收到甲方指令后2小时内组织施工劳务人员进场,6小时内完成全部工作。

4、人员配备要求:乙方须按照项目要求对服务内容科学合理配置岗位人员,且临时养护团队管理人员必须有1人持有花卉园艺师证(投标过程需提供证明文件)。

(四)招标控制价:总费用不超过78461.22 元(含增值税3%)。

序号

项目名称

特征描述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常规、绿化、苗木、补植

1、更换苗木包含原苗木的挖除、清运和新种苗 木的种植;
2、包含补植、补种苗木成活措施、材料费用, 不限于采用消毒药物、生长剂等:
3、补植、补种时间根据运营方运营情况确定, 不限于高温和夜间等施工。

800

14.05

11240.00

主要是涉及大乔木和大面积换苗

2

花箱内回填20cm厚营养土

1.工作内容:包含营养土回填,含营养土购置(中等品质)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2.工程量暂估,最终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m3

67.41

469

31615.29

花卉增补和更护时,集中对花境和花箱护栏进行营养土回填

3

花箱表层覆盖5cm厚松鳞

1.工作内容:包含松鳞回填,含松鳞购置等完成 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2.工程量暂估,最终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取

m2

337.05

28.5

9605.93

花卉增补和更护时,集中对花境和花箱护栏进行松鳞覆盖

4

计时工

1.重大活动保障、大规模作业支援等临时性用工需求
2.工程量暂估,最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予以签证

工日

100

260

26000.00


合计(含税3.0%)


78461.22


(五)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次日生效,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劳务施工资质(有效期内);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施工劳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湘江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yinjiao@xjjt.com.cn

五、供应商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运营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六、公告期限

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731-81868824

邮箱:yinjiao@xjjt.com.cn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湘江集团大厦第27楼


责编:许荃荃

来源:湘江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