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科创基地(一期)项目、梦想山悦和鸣一期项目、梦想新天地项目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0

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组织湘江科创基地(一期)项目、梦想山悦和鸣一期项目、梦想新天地项目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湘江科创基地(一期)项目位于升华大道以北、西二环以东,南邻中南大学,西北角设有地铁8号线站点,总建筑面积为5.8万平方米,共有12栋楼宇建筑,每栋建筑共5层,停车场车位共462个(含地上及地下),电梯共计23台;梦想山悦和鸣一期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蓝山路与清风路交叉口东160米属于住宅、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58352.99㎡,总停车位约974个(其中地下车位871个、地上车位103),电梯57台;梦想新天地项目属于商业住宅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新枫社区纳秋路26号,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包含地下建筑面积5万平米),总停车位1331个,24台电梯(直梯20台、消防梯2台、4栋商业梯1台、9栋幼儿园送餐梯1台)。

(二)采购需求

1、湘江科创基地(一期)项目保险内容

保险险种

限额性质

限额额度

备注

公众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0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2200000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2000000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00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500000


附加电梯

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2000000


每人赔偿限额

500000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000000


附加停车场

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2000000


每个车位赔偿限额

100000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300000


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0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2200000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2000000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00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500000


2、梦想山悦和鸣一期项目保险内容

公众责任险及附加险(附加险:1附加建筑物改变条款、附加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2)停车场责任条款;(3)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4)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5)错误与遗漏条款;(6)出租人责任条款;(7)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8)火灾、爆炸、烟熏、水损责任条款;(9)急救费用条款;(10)建筑物改变条款;(11)食品、饮料责任条款;(12)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13)救火费用条款。和遗漏条款、附加出租人责任条款;(14)附加电梯责任条款):累计赔偿限额400万元,每次赔偿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限额100万元, 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伤亡限额2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限额2万元,每次每人财产损失限额1万元。

附加停车场责任(974个停车位):累计赔偿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每车位赔偿限额10万。

附加急救责任扩展条款B:累计赔偿限额1000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0元。

附加救火费用条款:累计赔偿限额200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0元。

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2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3、梦想新天地项目保险内容

主险险种

附加险种及保障

累计保额

分项赔偿限额

备注

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险及附加险(附加险:1、电梯责任条款、2、停车场责任条款;3、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4、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5、错误与遗漏条款;6、出租人责任条款;7、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8、火灾、爆炸、烟熏、水损责任条款;9、急救费用条款;10、建筑物改变条款;11、食品、饮料责任条款;12、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13、救火费用条款。

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整(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人民币100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20万元整,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赔偿限额人民币2万元整,每人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人民币1万元整。

/

附加停车场责任(1331个停车位)

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每车位赔偿限额20万

/

附加救火费用

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2000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

附加急救费用

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

(三)招标控制价:费用总计69250元湘江科创基地(一期)项目费用不超过21250元(含税6%)梦想山悦和鸣一期项目费用不超过22500元(含税6%);梦想新天地项目费用不超过25500元(含税6%)。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壹年。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湘江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yinjiao@xjjt.com.cn

五、供应商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运营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六、公告期限

2025910日至2025912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731-81868824

邮箱:yinjiao@xjjt.com.cn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湘江集团大厦第27楼


责编:许荃荃

来源:湘江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