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智能测试区项目智能网联无人车巡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总占地面积1232亩,共有5个主要功能分区、8条主要测试道路(包括一条高速测试道路)、228个智能网联测试场景,拥有全国唯一的越野测试道路和固定翼无人机起降跑道。
(二)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智能测试区项目核心区域包括城市道路测试区、乡村道路测试区、高速公路测试区、长潭西线东辅道与西辅道、桐关桥路。
2、采购内容:3台无人提供7×24小时无人巡逻服务。
3、服务要求
(1)安全管控:提供7×24小时无人巡逻服务,覆盖18万平方米区域;实时识别入侵、违停、异常聚集等事件,报警响应≤30秒;建立人脸/车牌数据库(仅限授权区域),识别准确率≥95%。
(2)效率与质量:自动执行巡逻任务,路线完成率≥99%;多车协同调度,重点区域巡逻频次≥2次/小时。
(三)考核标准
项目 | 质量要求 | 扣分原因 | 扣分标准 | 备注 |
队伍管理 | 工作期间安全员应服从甲方工作指令,不能与游客、他人在项目发生吵架冲突行为。 | 甲方安排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与游客发生吵架冲突行为 | 发生一起扣2分/次 | |
按合同要求投放无人巡逻车3台。 | 未按要求投放车辆。 | 车辆投放少1台扣5分。 | ||
处理投诉和督办事件,响应迅速,反馈及时。 | 行动迟缓、反应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 | 投诉、督查督办每发生一起扣2分/次,行动迟缓造成不良影响扣3分/次 | ||
关爱员工,保证队伍的稳定性。 | 出现员工上访、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 | 发生一次,处以违约金2000元;群体性事件处以违约金2-5万元。 | ||
制度管理 | 无人巡逻车操作规范相关文件完备。 | 未按要求建立相关规范。 | 未建立操作手册,扣2分 | |
园区巡逻 服务 | 提供7×24小时无人巡逻服务,覆盖18万平方米区域。 | 未能实现相关要求。 | 扣1分/次 | |
实时识别入侵、违停、异常聚集等事件,报警响应≤30秒。 | 未能实现相关要求。 | 扣1分/次 | ||
建立人脸/车牌数据库(仅限授权区域),识别准确率≥95%。 | 未能实现相关要求。 | 扣1分/处 | ||
自动执行巡逻任务,路线完成率≥99%。 | 未能实现相关要求。 | 扣1分/处 | ||
多车协同调度,重点区域巡逻频次≥2次/小时。 | 未能实现相关要求。 | 扣1分/处 | ||
进入封闭测试区内部巡逻前需与管理方沟通协调,确定巡逻时间和线路,不得影响测试区内部车辆测试安全。 | 影响车辆测试安全 | 每收到投诉一次扣1分/次 | ||
严格做好数据安全保密管理,在封闭测试区内不得对测试车辆拍照,相关数据中涉密部分未经测试区管理方同意不得传输给第三方。 | 发生泄密安全事件 | 发生一次扣1分/次 | ||
安全生产 | 做好车辆使用检查登记。 | 未按要求登记 | 超过5次扣1分 | |
按要求做好车辆及自动驾驶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 | 发生重大故障或安全事故 | 1、发生重大故障,扣3分/次; 2、发生安全事故,扣5分/次 | ||
重大事件
| 1、被省、市、区、新区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因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 2、出现被市督查、区督查等单位督查督办的。 3、重大活动及线路保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 未严格按照清洁标准进行维护,出现被省、市、新区领导点名批评的。出现重大活动及线路保障不到位的 | 1、发生一次扣3分; 2、被督查督办每发现一次扣2分; 3、出现重要接待保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并承担造成的损失费用。 | |
园区日常接待 | 全力保障园区接待工作,因接待组织方投诉的。 | 接待未有按要求保障,被投诉的 | 发生一次扣2分 |
(四)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600000元(含税),该费用包含车辆运维、AI授权、7×24监控、保险、能源等完成该项工作的所有费用。
(五)期限要求:壹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无人车巡逻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湘江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yinjiao@xjjt.com.cn。
五、确定供应商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运营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六、公告期限
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2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81868824
邮箱:yinjiao@xjjt.com.cn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湘江集团大厦第27楼
责编:许荃荃
来源:湘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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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6-731-8186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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